服务点:上海 宁波 厦门 深圳 广州 北京 大连 天津 青岛 中国香港 万享供应链(上海)管理有限公司 150-6214-7219(微信同号) 近期,有不少用户来电、线上留言、邮件咨询,询问我国进出口口罩事宜,咨询内容包括口罩的海关HS编码、申报品名规格规范、进出口关税税率、出口退税、海关监管条件与要求、中国与美国间互相加征关税、减免税条件等,全关通信息网现就各有关咨询事宜统一答复如下,供参考: 一、关于口罩的海关HS编码 除了较少数有特殊功能的口罩,绝大部分口罩应归入税号63079000。 从2020年3月20日起,63079000项下税号细分为2个10位数子目。 6307900010:口罩 6307900090:其他纺织材料制未列名制品 二、关于口罩进口的规范申报要素、向海关提交单证 申报规范要求是:品名、成分含量。 进口时须向海关提交:合同、发票、装箱单、提运单、医疗器械注册证。 三、关于口罩货物进口税 进口关税税率:较惠国税率6%,普通税率**。 进口增值税率:13%。 进口消费税:无 有协定税率的,适用协定税率。 关于进出口海关监管条件 口罩进口、出口,海关均无特别的监管条件要求。 属于医疗器械类的医用口罩,属于口岸检验商品。由于报关报检合一,企业申报进口时,无感通关。但随附单证应包括医疗器械注册证书 关于口罩,中国与美国间互相加征关税 中国是否加征:根据**关税税则**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 (*二批)加征关税的公告(税委会公告〔2018〕6号)附件2,有1078个税目商品,口罩在其中,加征税率为10%。 万享供应链(上海)管理有限公司 防护用品进出口顾问:张 150-6214-7219(微信同号) 电话:0512-8616-2247 QQ:2057-411-303